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指南 >> 劳动工资 >> 选招、分配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核准
一、依据
关于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委等四部门关于选招和分配优秀运动员的报告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鲁体字[1991]9号)。
二、条件
符合规定的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
三、需提交材料
省体育局提报选招、分配优秀运动员名单及档案
四、办理程序
由省体育局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劳动保障厅后核准,由当地劳动保障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收费依据、标准不收费。
服务电话:0635—2189120